作者:2019-10-15浏览次数:3616

南京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、评议、预答辩及答辩的规定-j9集团




为贯彻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,规范南京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,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控制,特就博士研究生论文做以下规定:

 1.博士研究生在进入正式答辩程序前必须进行预答辩。预答辩由医学院(基础医学)或者教研室(临床医学)负责,参加评审的教授至少3位,投票决定最终是否通过,过2/3票的方可提交答辩。

 2. 预答辩通过后进入进入正式答辩程序,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。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(参照《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盲审的规定》),盲审抽查时间安排及流程见附表。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。

 3.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人组成,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。答辩委员名单由导师提交2倍于规定人数的推荐人选,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从聘请名单中确定最后人选,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有3人,外单位的专家至少有3人(尽可能有1人来自科研单位)。

 4.答辩决议: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论文的具体情况,作出“通过”或“经过修改后通过”的决议。如需修改,修改时间分为一个月、三个月、六个月。修改后的论文,经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审阅人签字后,交送院(系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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